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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中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暨共促法治榆林建设座谈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3-2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为进一步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畅通日常交流及意见表达渠道,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3月23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榆林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代表走进法院,并召开共促法治榆林建设座谈会。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小鹏,榆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静妮,榆林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卫东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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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开放日”活动现场

     

    当天,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榆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党建文化阵地等场所,观看了审判管理数据平台和执行信息化办案系统演示,直观感受榆林法院近年来取得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成效。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榆林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郝宏图通报了榆林法院工作情况。与会律师代表对榆林法院所取得的成绩、开门纳谏的做法以及榆林中院、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市律师协会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案质效、建设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静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更新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法官队伍携手努力,沟通构建“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新型关系。二要拓宽思路、搭建平台。进一步强化互动协作,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企业破产等案件办理,探索推进律师和法官同堂培训,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业务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信息共享、互学交流。三要形成共识、协作共进。进一步健全联动协作机制,不断拓展和加大与法官协助的深度广度力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榆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在听取了与会律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后,吴小鹏表示,将认真吸收梳理与会代表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希望与会同志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理解帮助法院工作。

    吴小鹏强调,建立规范的互动机制,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一要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律师权利,是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要切实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已建立的协作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和完善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三要以良性互动共促法治榆林建设。要充分加强法官和律师交流,完善业务沟通机制,建立正常互动的良性关系,共同促进法治营商环境。四要严格规范法官和律师间的正常关系。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亲清”的法律职业关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任职回避等规定,以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供稿单位: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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