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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立法工作专题推进会议 谋划推动全年立法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3-1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齐宇彤)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部门起草和政府审查工作进程,3月17日,黑龙江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年度立法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听取各项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对如期完成今年立法工作计划作出部署安排。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主持会议并讲话。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启祥以及省人大其他有关委员会相关人员受邀出席了本次会议。黑龙江省老区建设促进会、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公室、省乡村振兴局等立法起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黑龙江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姜涛、立法二处处长王鹏就立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立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进行了讲解。各立法起草单位负责同志就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立法质量、广泛开展调研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黑龙江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参会人员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启祥对立法项目推进工作提出了指导要求。一是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汇报。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摸排查摆需要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突出本省立法特色。三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委托第三方起草的立法项目,在发挥第三方“外脑”作用的同时,起草部门应当全程参与、指导起草工作。四是要按时提报议案。要加快起草进程,确保法规项目如期提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陈宏在认真听取各方相关意见建议后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各尽其责,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强化思想认识。密切关注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使法规草案既合法、又合理、更管用。三是要遵守立法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立法任务。四是要提升立法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起草部门在委托第三方起草过程中不能完全放任不管,要将立法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以及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传递给第三方,确保起草的内容能够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本次会议就加快立法进程、提升立法质量达成了共识,为顺利完成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质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供稿单位:黑龙江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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