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孙某卫等四人抢劫一案,同时合并审理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日至8月5日期间,被告人孙某卫、孙某、刘某、阮某四人预谋踩点,并购置了钢筋剪、西瓜刀等工具,准备对某工地仓库实施盗窃。8月5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孙某卫等四人驾车前往工地,并从围挡破损处进入到仓库内部。被告人孙某卫和阮某剪断仓库铁链锁,刘某持刀威胁值班人员,孙某用刀背拍打值班人员背部,致值班人员左手拇指受伤流血。随后四名被告人将仓库内电线搬运至所驾车辆,被告人孙某卫、阮某用事先准备的铁链锁牢大门将值班人员控制于仓库内,后驾车逃离现场,并将所得赃物销售给他人,所得赃款四人瓜分。
公诉机关认为,四名被告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将另择日期宣判。(供稿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