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 2月19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调研督导组通过实地检查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江西省赣州市、萍乡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现场
调研督导组通过对照设计、图纸、规程、措施、记录台账以及实地复核等方式检查了赣州市、萍乡市4处煤矿、5处非煤矿山、4座尾矿库,指出了被督查地区煤矿重大风险防控、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非煤矿山安全源头管控、生产建设秩序、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基础条件还有差距。
2月24日,调研督导组在萍乡市召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矿山检查情况并听取江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司长李峰在肯定近年江西矿山安全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江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了六点意见,要求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上、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上、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在开展打非治违上、在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上再下功夫。(来源: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