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
     法院
     
    陕西神木法院:离婚纠纷巧调解 当庭履行促和谐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2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郭美英)近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给付经济帮助金。

    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均系再婚,二人经人介绍相识,短暂相处后确立了恋爱关系,2019年7月登记结婚。因婚前了解不够深入,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矛盾日益尖锐,故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互相指责,对抗情绪激烈,原告坚持要求离婚,被告要求只有给付经济帮助金才同意离婚,初次调解陷入僵局。在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中,法官了解到双方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如何能“好聚好散”才是本案的工作重心,于是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月冷静期,希望双方理性慎重地作出决定。

    冷静期结束后,被告主动联系法官称其已考虑清楚,吴丽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原告同意给予被告经济补偿金5万元,并当庭一次性履行,至此案件圆满解决。(供稿单位:神木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