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创新
     管理创新
     
    枫桥引领 江汉先行 继承发扬老传统讲好矛调新故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2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宛良军 杨春章)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立足江汉实际情况,全面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234”模式,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构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汉。


    实战实用“一个平台”,完善矛调组织网络

    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区矛调中心核心阵地,聚焦“功能融合、资源整合、平台聚合、服务前置、调解全域”目标,统筹政法、信访、法院、司法、妇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力量进驻,涵盖法律援助、纠纷调解、速裁法庭、心理疏导、家庭指导等功能,力争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调处、一揽子解决,方便群众化解矛盾“只跑一次、只进一门”。中心立足实战实用功能发挥,于2022年7月27日在中心速裁法庭完成首起司法确认,9月8日成功敲响“第一槌”实现矛盾纠纷当庭化解。同时,围绕区“1+1+12+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立,以区矛调中心为核心,推动完善区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形成南北互补大矛调格局,整合带动医疗纠纷、知识产权和商事调解、企业服务等20个专业机构,全覆盖建立12个街道、109个社区综治中心,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多层多元的矛调服务格局2022年7月中心建成运行以来,累计接访群众572批次1310人,受理各类案件1007件。


    江汉区众和法律服务中心

    夯实夯牢“两大支撑”,凝聚矛调社会合力

    立足矛盾纠纷不外溢不上行目标,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形成重点部位联动防控、重大风险联动稳控、重要领域联动管控格局,不断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一方面,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党委领导,统筹政法、信访、公安、司法、民政、人社等部门良性互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依托现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矛盾纠纷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一单四制”规定,针对重大纠纷调解,研判确定化解工作主要方向和化解原则,共同进行政策宣讲、化解疏导等工作。另一方面,坚持行业主导,社会协同。持续完善社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立827名的调解员队伍(专职调解员27名,兼职800名)。严格执行调解员聘用、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2019年至今,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1,296件,调处重大疑难纠纷221件,涉及金额1.01亿余元。2022年度,江汉区2个调解室和9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市级“品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同时,坚持社会协同,吸纳社区干事、安保队员、志愿者、热心居民、退休党员等各界人士,打造18000余人“江汉管家”群防群治基层自治队伍力量活跃在社区网格、小区里缝、楼栋单元,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神经末梢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在早、化解在小。

     

    用活用好“三支队伍”,丰富矛调力量手段

    依托社区群干、人民调解员和江汉管家等力量,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化解排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中来,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和谐良好局面。一是用好江汉管家队伍。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培训,组织管家队伍、社区群干力量与居民零距离接触,心贴心交流,听民情、纳民意,及时了解发现苗头性、预警性的矛盾纠纷,积极调处,化民怨、解民忧,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二是用好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由社区党支部主导,司法所、派出所协调指导,吸收党员志愿者、物业保安、治保积极分子参与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在矛盾化解工作中,采取“群众先劝、部门协同、公安跟进”三步走程序,全力排查化解隐藏在群众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三是用好信息化排查队伍。深入街道、社区、单位、校园、工地、家庭开展常态摸排,采取“五个一批”(即接处警、社区警务和执法办案等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批,办理信访、市长信箱、城市留言板相关回复发现一批,走访社区治安积极分子、楼栋长、物业管家等群防力量发现一批,法院、公安、司法、工商、人资、房管等相关部门会商发现一批,巩固创新“进圈入群”等信息化手段监测社情、舆情发现一批),全力查找本辖区最突出的风险隐患,动态分析发展态势,指导反哺基层实战。2022年,共排查矛盾纠纷琐事口角类7320起(占比40.5%)、邻里纠纷类6646起(占比36.8%)、经济债务类1984起(占比11%)、家庭矛盾类1233起(占比6.8%)、情感纠葛类505起(占比2.8%)、房屋拆迁改造类282起(占比1.6%)、医患纠纷类111起(0.6%),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众和调解室


    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优化矛调工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凝聚合力、整合资源、固化经验,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增添全新动力,有效提升整体防控效能。一是完善排查研判机制。通过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社区民警、楼栋管家、江汉管家等摸排报送,对辖区内不稳定、不安定因素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及其成因,并采取定期和随机方式对排查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超前研判,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和问题实质,区分不同性质,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做好矛盾稳控、调处和化解工作。二是完善现场调处机制。严格执行首接责任制,规范源头执法程序,及时、高效、准确开展调查取证,为确定纠纷双方当事人责任提供证据支撑;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坚持公正执法,加强法制宣传,积极疏解引导,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做到既调解纠纷,又化解矛盾;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对情节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处理,提高执法公信力。三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对重大、复杂、疑难以及跨区域矛盾纠纷,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及各行业性主管部门,实行联动参与“公调对接”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调解、行政调解和心理辅导等手段,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合力,确保“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四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各类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原则、处置力量、职责任务、方法措施和处置基本程序,对处置过程实施全方位程序化管理,确保有章可循。对因各类矛盾纠纷已经引发的案事件,做到闻情而动、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影响蔓延。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