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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神木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审理一起黄金盗窃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2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党堾澜)2月21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盗窃罪一案。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较大,由神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宝林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延伟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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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庭审前,合议庭成员认真阅读卷宗材料,深入研究案情,细化庭审提纲,做足做细庭前准备工作,确保庭审依法有序进行。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发表意见,被告人作了充分陈述。庭审各环节透明公开、有序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权利。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某于2022年9月在神木市某黄金店实施盗窃,被盗黄金首饰共计477件,经鉴定总价值为1,949,182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到案发地踩点,谋划作案路线,使用器具凿墙进入金店,盗窃金店黄金饰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郭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郭某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并称深刻认识到此次教训,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神木市法院充分发挥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案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调动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平安神木建设贡献法院力量。(供稿单位:神木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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