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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阳光司法的“搭桥人”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2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章红霞 谢婷)“在公开听证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也体会到了司法的温度。” 新春之际,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企业合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监利市工商联、毛市镇政府依法成立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与三名人民监督员一同受邀来到听证现场。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人民监督员的看法建议予以积极回应,经过多轮询问、充分评议后,人民监督员何厚文对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合规经营予以充分肯定。

    “检察听证的方式,不仅给了申诉人当面陈述的机会,也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效果非常好!”人民监督员胡平成在一场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后如此说道。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案件公开听证,能够从第三方角度解答上访人和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对当事人开导劝解,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人民监督员不只是一种身份,更重要的是一份担当和责任,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要同步更新司法观念,还要更认真务实地履职,做好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阳光司法的‘搭桥人’。”2022年11月,监利市人民监督员田声传在参加完荆州市人民监督员集中培训后,对进一步做细做实人民监督员工作表明了决心。通过检察机关赠阅的《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报刊杂志,通过每一次活动中检察官耐心细致的讲解分析案情和适用法律条文的解读,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能力都不断得到提升。  

    “人民监督员的参与不仅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能够促使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站在当事人的角度重新思考案件,以人民监督的方式推动检察工作。”第四检察部的承办检察官在数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听证后也深有感触。公益诉讼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在举行听证活动中,检察机关对人民监督员应邀请必邀请,能邀请尽邀请,让人民监督员发挥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让公正看得见,让公正可感知。

    近年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着力打造“阳光检务”。去年以来,共组织公开听证案件386件。接下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十大业务”“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继续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开展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均衡发展。(来源:监利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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