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
     法院
     
    西安市高陵区法院:坚持简案庭前调解 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1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张朵朵)“我们公司因为疫情原因有很多货款没有收回来,没想到刚起诉至法院不久,这么快就能回款,真的太感谢法官了。”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审理一批买卖合同纠纷中,坚持“案件再分类、庭前再调解”,充分发挥庭前调解作用,促进纠纷圆满化解,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货款,得到当事人的连连称赞。

    事实上,这几起纠纷并不复杂。在某机电企业与多名被告人风管加工买卖合同纠纷批次案件中,机电企业分别按照几名被告的要求,完成风管加工定做,并将成品交付了被告,但在货款交付中,双方发生纠纷。在某农牧公司与多名被告人饲料买卖合同纠纷批次案件中,农牧公司按照约定分别向几名被告提供了相应数量的饲料,但被告未及时足额支付货款,形成纠纷诉至法院。

    法官拿到案件后,对案卷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这些案件的法律事实较为清楚、双方权利义务也比较明确,在与双方沟通中,双方争议也不是很大。对此,法官针对该批案件特点,计划用“简案快办、庭前调解”方式办理。调解中,法官秉持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详细查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耐心听取了双方陈述和意见,并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双方消除分歧。法官细致的作风、亲和的态度,赢得了双方一致认可,最终,促成双方在庭前履行了合同义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下一步,高陵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主业,持续推进简案快审与难案精审相结合的机制,审判团队各司其职,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融入到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优化调解方法,坚持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供稿单位: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