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季平)“法官同志,我想明白了,坚决支持国家的秦岭生态保护大计,我们这就撤诉。”在听完法官释法析理并讲清政策后,因开办某酿造公司而对簿公堂的兄弟俩一致表示,回去他们就商量工厂停产善后工作。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秦岭保护巡回法庭深入庞光街道某村,巡回开庭化解了一起涉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的纠纷。
巡回开庭现场
本案原、被告系同村同族兄弟,两人共同开办陕西某酿造科技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酿造食用醋。由于该公司在酿造食醋过程中存在产生废水、废渣、废气等问题,虽经多次整改,但仍不能满足环保验收条件,遂被相关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在这种情况下,原告认为工厂无法继续生产,欲解除与被告的合作关系,而被告坚持要求原告继续履行合同给其进行分红,原、被告之间由此产生纠纷。
考虑到该案办理涉及秦岭生态保护,鄠邑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武轩高度重视,并决定到纠纷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武轩法官连同原、被告及双方代理人,多次到该公司经营场地进行现场查验。在听取双方意见并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后,法官向双方当场释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并从化解二人纠纷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认识到必须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停产后的事务,才能消除对生态环境的损害。最终,兄弟两人达成和解,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今后,鄠邑区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秦岭生态保护案件,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坚决依法守护绿水青山。(供稿单位: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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