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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江陵检察:司法救助回访 延续检察温情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2-0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杨柳青 谢婷)“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司法救助,解决燃眉之急,没想到发了司法救助金之后还一直挂念我们,你们的到来,让我感受到了特别的温暖。”面对回访的检察干警,司法救助对象老黄感动地说。

     

    检察官为司法救助对象送去粮油物品

     

    2月1日,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心系司法救助对象,来到资市镇黄场村黄某家中进行回访,确认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了解其家庭生活困难和子女工作情况,并为他们送去粮油等物品。

     

    案件回顾

    老黄一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里种着一点薄田,勉强度日。闲时他会去工地上打零工,赚钱贴补家用。2020年5月20日,老黄为张某修建农村房屋时,意外从高处坠落半身截瘫致残,生活不能自理,时刻需要妻子陪护照料,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失去了经济来源。尚有8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儿子在外务工,微薄的工资也只能勉强糊口,家庭的重担落在了老黄妻子的身上。老黄通过诉讼未能获得相应赔偿,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检察官与被救助人员亲切交谈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至今家里还有外债尚未还清,加上老黄的后续治疗费没有着落,让他们一家都苦不堪言。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老黄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上门告知老黄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其提出救助申请。司法救助程序启动后,经报江陵县委政法委审核审批,为其申领到3万元救助金。2022年6月,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为老黄送去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鼓励他们一家重振生活的信心。



    检察官与被救助人员回访交谈

     

    司法救助回访制度,是检察机关对被救助人实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保障。下一步,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工作,不断发挥检察为民职能,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努力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体现检察担当。(来源: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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