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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2022·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篇:踔厉奋发履职责 矢志不渝勇担当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1-1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王宇)党的二十大会议特别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过去的一年,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切实履行公益检察监督职责,积极开展“黑土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以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保障县域绿水青山,为推动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共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2件,检察建议法定期限内回复采纳率为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数量、质量和效果稳步提升。

    立足塔河县域林区实际,全力保障塔河绿水青山。共制发环境资源类诉前检察建议2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共督促清除堆放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约4吨,占地约25.571亩,监督治理非法采砂2处,补植幼树3500余株。

    消防安全领域主动作为,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大力推动县域消防安全治理,围绕居民楼消防通道出现占用、堵塞、违规飞线充电情形,以公开宣告形式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2件,有效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保护视障群体合法权益,针对盲道违规停车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件,高度关注学前教育机构合规开办,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件,通过检察履职积极营造特殊群体保护的和谐氛围。

    协作共建合作共赢良好局面,分别与塔河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环境资源保护共建协议》《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建立“种子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的意见》等制度,强化日常联络机制信息共享,通过开展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同向发力保护公众利益,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种子安全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打下坚实基础。

    新起点催生新动力,展望2023年,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昂扬斗志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为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供稿单位: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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