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拘!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1-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齐宇彤)春节临近,各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重出江湖”,此类行为风险隐患大,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确保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绝对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全力确保市民在安全祥和的环境中欢度新春佳节。

    治安部门组织各分、县(市)局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常年零售企业的检查督导,对易发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场所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全力打击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同时,聚焦防范宣传和重点打击工作,多部门、多警种协同作战,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检查巡查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挤压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活动空间。

    据统计,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6日,共查处此类案件50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91箱(件),行政处罚53人。

     

    案例一: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余箱

    “哪承想咱家隔壁竟然被偷偷存放了这么多烟花爆竹,这要是万一炸响了后果不堪设想,现在想起来都后怕。多亏了民警及时查获并消除了安全隐患,太感谢了!”看着民警指挥着专业危爆品运输车辆把100余箱烟花爆竹全部运走,阿城区舍利街道太平沟的村民李大爷激动不已。

     

    图片.png

    图为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局城北派出所民警查处的烟花爆竹

     

    2022年12月28日18时许,阿城区局城北派出所获得线索:近日,太平沟村有人私自从外地拉运回烟花爆竹,准备于近日趁天黑走村串屯贩卖。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在太平沟村太平沟屯一胡同内,将正欲驾车外出贩卖烟花爆竹的李某当场查获,并在其租用的库房内查获100余箱烟花爆竹。经查,李某在未取得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欲销售牟利。现已对其行政拘留5日,违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已移送安监部门妥善处置。

     

    图片.png

    图为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局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现场


    案例二: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近日,宾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及时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

     

    图片.png

    图为宾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现场


    2022年12月31日,西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某洗浴门前有人销售烟花爆竹。民警经调查查明,该人无销售许可,于是依法扣押其售卖的烟花爆竹,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图片.png

    图为宾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现场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马某交代了其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的违法事实。现已对其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烟花爆竹7箱。

     

    案例三:查获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44箱

    2022年12月30日,呼兰分局孟家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辖区居民高某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存放在自家民房中准备销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在该民房内现场查扣烟花爆竹44箱,及时消除了一大风险隐患。

     

    图片.png

    图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孟家派出所民警查处的烟花爆竹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高某交代了其明知民房中存放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依然存放的违法事实。现已对其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稿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