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北京金融法院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典型案例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1-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1月9日,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法官刘辉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工作座谈会上通报了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修复企业金融信用

    引导资本服务实体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某金融租赁公司申请执行某光伏电力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标的额7亿余元。因被执行企业未能依照融资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被金融租赁公司诉至金融法院。金融租赁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金融法院充分发挥“保多立审执”工作模式优势,高效查封了该光伏电力公司的光伏发电设备。为了减少保全措施对该光伏电力企业的影响,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北京金融法院采用了允许被保全企业继续使用的“活查封”措施。高效而温度的保全措施促进了案件的审理,各方当事人快速达成了调解协议。申请保全人向执行法官送来了“雷厉风行专业精 春风化雨护金融”的锦旗,充分肯定北京金融法院的高效保全工作。

    因被执行企业资金链断裂,未能履行调解协议,严重损害了其信用,金融租赁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在我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大环境下,光伏电力公司作为清洁能源企业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如果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变现处置查封的光伏发电设备,需要半年的时间,仅能保障实现申请人一半的权利,且将致使该光伏电力公司停业、破产和数百名员工失业的不利后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很难得以完全实现。

    基于此,北京金融法院邀请了营商环境专家对该光伏电力公司的发展潜力进行专业评估判断,并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修复信用关系。适值中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节能减排政策目标,为绿色环保的光伏发电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北京金融法院邀请的营商环境专家顾问也给出了该光伏电力公司属于“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的专家意见。有鉴于此,北京金融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为平台,在营商环境专家的协助下,积极推动双方当事人通过执行和解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多轮磋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恢复了信任关系,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近期,被执行人顺利引入国内某知名能源企业,实现了债务重组,并依照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通过修复企业信用的方式利用与拍卖等强制执行差不多的时间圆满执结,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又从破产边缘挽救了该光伏电力公司,恢复了被执行企业的信用,实现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数百人的稳定就业,达到了“多赢”的最佳效果。该案债务的妥善化解,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有力举措,也体现了北京金融法院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的要求,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案例二:某财富投资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信托纠纷系列案

     

    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

    激发企业全力自救动力

     

    2022年8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某财富投资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某控股集团公司等营业信托纠纷系列案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72亿元。被执行人为国内知名的房产、金融领域的大型民营企业,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申请执行人财富投资管理公司则代表着万余名投资者的权益,案件重大敏感。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积极调动被执行企业变现资产偿债的自救主动,成功化解债务纠纷。

    执行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邀请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委员会专家介入案件开展促和解纷工作。在向案件各方当事人、工商联、金融监管部门等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并详细分析被执行人的债务化解方案的基础上,营商环境专家对被执行企业的自救能力作出综合分析判断,认为被执行人仍拥有优质的不动产及大量金融资产,属于“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促使被执行人通过加速资产处置等方式实现自救。同时,由被执行人自主有序处置资产偿债,可以避免司法处置在大规模投资人群体中引起恐慌,诱发不稳定的社会风险。在营商环境专家的建议下,法官决定为债务人通过市场化方式优化资产处置实现自救争取机会,将中央提出的稳住经济大盘,保市场主体保民生保就业的政策落到实处。

    为此,承办法官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特邀专家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专家对市场精准把脉的专业优势,主动作为,为陷入债务危机的优质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在向各方当事人全面、客观分析利弊的基础上,申请执行人认可了被执行人提出的自行出售资产偿债的债务化解方案,债务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北京金融法院以“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甚至多个企业”为目标,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自我修复功能,促进当事人将财产盘活为资产,赢得申请执行人的信任,并重构当事人之间信用,依法全方位可持续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取得了积极成效。

    这系列案件的妥善解决,是北京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市场精准评估+企业全力自救+投融资天使他救”的全新纠纷解决模式的有效运用。充分调动市场对经济的调节功能,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既保障了投资人权益的逐步实现,又给了债务人自我修复的机会,避免了投资人大规模聚集维权的社会风险,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三: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文旅控股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案

     

    巧用执破重整衔接

    助企纾危解困重生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某证券公司申请执行某文旅控股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一案,执行标的近16亿元。被执行企业为位于北京市副中心的大型优秀民营企业,因其经营的文化旅游主业受疫情影响,引发债务危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通过畅通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助推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为被执行企业引进战略投资人,盘活企业资产赢得了机会。

    2020年以来,受金融去杠杆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影响,该企业集团的生产经营特别是文化旅游产业受到严重影响,经营回款骤减,导致资金流动性紧张,引发债务危机。该企业集团作为北京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一直在积极复工复产,制定整体债务化解方案,引进战略投资者,盘活企业资产。但该企业在北京金融法院所涉的若干金融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若径行强制处置资产,将会对该企业集团的核心业务和核心资产造成重大冲击和影响,直接导致企业丧失重整机会,走向破产清算的绝境。

    考虑到该企业集团拥有优质文旅资产,案涉情况主要系受疫情冲击严重所致,随着疫情放缓,具有快速复工复产恢复造血能力的前景等,因此,该企业属于具有挽救价值的优质民企。随后,北京金融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助力企业纾危解困的工作。

    金融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邀请北京市工商联及商协会的专家一起,详细听取该企业集团企业发展规划布局及企业资产负债等综合情况报告后,认真分析认定企业的状况,制定出了相应工作计划安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积极推动该企业集团与金融债权人深入交流沟通,互谅互让。最终,促使该企业集团在确定企业重整和资产盘活的整体方案后,顺利进入到破产重整程序,使其获得宝贵的重生发展机会。

    此案的妥善解决,是北京金融法院及北京市工商联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为平台,以市场主体核心诉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司法工作和行业组织在保护企业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借助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的运用,修复涉诉企业偿债信用和发展能力,帮助疫情冲击下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通过推动企业重组、债务重整、投资资源引入、资产优化处置等方式纾困解难,使企业获得再生,促进债权实现和企业重生的双赢。

     

     

    案例四:某四家银行申请执行某公路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创新新类型权益转为资产

    重建市场主体间信用关系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的某四家银行申请执行某公路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该公路公司需偿还借款8.5亿元。执行过程中,北京金融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350余万元存款第一时间采取了划扣措施。提高案款发还效率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中的“合同执行”,北京金融法院对此一直非常重视。北京金融法院的案款发还效率在北京市各中级法院中一直名列前茅。该案执行中,执行法官在案款到账当日即通知申请人准备领款手续。收到领款手续后,执行法官在当日即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案款。

    在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和北京市交通委进行沟通。经了解,双方当事人均有协商解决的意愿,但是基于双方之间的信用关系已破裂,已无法自行进行协商。被执行人除已质押的某公路收费权以外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当前,被执行人基于公路收费权产生的应收账款已无法满足正常还款需要。执行时,需要对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和权益从整体上进行考虑。被执行人的公路项目位于延庆区,是政府参与的PPP项目。北京市交通委对此也非常关注,如不能妥善处理,不但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还会影响公共利益。该公路项目是一种涉及动产、不动产和特许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的集合体。需要对其进行整体打包处置,否则会严重减损其整体价值。该方式可以有效实现权益向资产的转化,增加财产的附加值和流动性,提升被执行人的信用,为债权实现奠定基础。该公路项目对买受人的经营资质、资金实力、管理经验等都有特殊要求。下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准备由营商环境专家对被执行人以及该公路项目进行专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综合各方当事人意见,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工作室联系的资源优势,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之间重建信用关系,通过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或者推荐适格竞买人等适当方式,妥善解决好该案的执行。

    该案中,北京金融法院将在高效执行的同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工作室的资源优势,既保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兼顾被执行人利益,还能充分考虑到公共利益。北京金融法院也希望通过该案实现处置模式的创新,为钢铁产能、碳排放权、污水处理PPP项目等新型财产或权益的执行提供借鉴。(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