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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自行车被偷后失主自己找回,谁料想隔天又被偷走……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12-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沈楠)“你好,我停在楼下的一辆自行车被人偷了。”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接到群众小吴报警,称自己准备骑自行车上班,却发现停在出租房楼下的自行车被人偷走了。

    民警到现场了解到,失主小吴是去年10月份购买了这辆黑红色自行车。但是因为家里有电瓶车更方便,因此很少去骑这辆自行车。但是最近,小吴的电瓶车坏了,他就想到了这辆尘封一年的自行车。而这辆自行车却找到不到了,小吴以为,自己没有给车子上锁,是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将车移走了。他在居住的社区里走了一圈,竟然找到了这辆自行车,他也没多想就把车子骑了回去。可是第二天一早他准备骑车上班时,发现自行车又不见了,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后,小吴选择报警。

    民警在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通过查看附近监控很快锁定了一名违法嫌疑人,查清了嫌疑人身份信息,并通过视频追踪的方式顺利确定了违法嫌疑人的落脚地。随后,民警马不停蹄前往该落脚点查找,果然在门口发现了小吴被偷的自行车,并找到了骑走自行车的李某。在现场,民警还发现停着7辆类似的自行车。

    李某,男,52岁。据李某交代,自2020年起,该社区路边总会停放一些破损的自行车,经过他多日观察,发现这些自行车都没有人要,一直停放在那里。于是,他就把这些车拖回家中维修好后供自己“轮换着骑”。前几日,他发现路上停车一辆红黑色的自行车,也是好久没人骑了一直停在路边。他以为此辆车也是别人丢弃的,于是将车骑走。可是第二天,他发现车子不见了,心想可能是车主把车找回去了。当他再次路过那条路又发现了那辆红黑色自行车,于是他就心怀侥幸将车再一次偷走了,直到民警将他抓获。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被江南分局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供稿单位: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秋滨派出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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