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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鄠邑区法院:“田间调解”力促百余亩土地复垦还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12-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季平)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入辖区某村涉诉土地现场,在田间地头现场调解,成功化解百余亩土地租赁纠纷,使百余亩“撂荒地”得以继续耕种,用实打实的司法力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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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鄠邑区法院法官在田间地头现场调解

     

    据了解,被告焦某租赁鄠邑区某村集体土地后,一直未缴纳租金,导致数百户村民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该村村委会多次与承租人焦某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导致一百余亩土地荒废无法耕种。无奈之下,该村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焦某解除租赁合同,并由焦某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而耕地安全是粮食安全的根基。鄠邑区法院高度重视此案,该院民二庭庭长武轩、法官董红莹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双方到庭,调查核实具体案情。被告焦某对租赁土地未支付租金的事实并不否认,但表示一是没有足够的资金给付,二是对租赁土地具体亩数与原告之间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董红莹与双方沟通后决定,先确定租赁土地面积,查清事实后再就租赁费数额等进行协商。随后,武轩和董红莹组织原、被告双方共同前往涉案租赁土地,对土地面积进行丈量。土地具体面积确定后,董红莹再次组织双方对租赁费等进行耐心细致调解。

    董红莹向双方充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从依法保护耕地及实现双方利益共赢角度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与原、被告确定了两点调解方案,一是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二是租赁费酌情减少,但被告必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租赁土地腾退并清理至可耕种状态,不能影响夏种。各方对此均表示同意,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案结事了。(供稿单位: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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