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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司法厅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12-0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今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陕西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出台《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结对服务的通知》,组织律师事务所结对服务620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规范日常经营管理行为、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研究出台《关于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和司法行政助力秦创原建设十条措施,成立秦创原法律服务中心和仲裁中心,新设13家法律服务机构,在陕西法网开设秦创原服务平台,采取预约服务、项目服务、驻点服务、协作服务、菜单式服务等形式,为科研开发、科技合作等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持续提升法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水平,推动西安市仲裁委员会入驻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

    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陕西省司法厅做好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今年以来高标准推动完成《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9部法规规章立法任务,加快完善构建新发展格局急需、高质量必备的法律制度。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组织对现行140余部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修正《陕西省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办法》等13部规章,对《陕西省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20部规章提出废止建议,不断提高行政立法质效。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推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政府重大决策及时提供法律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备案审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级部门报送省政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2件,合法性审核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拟制定文件232件,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陕西省司法厅还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推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出台包容免罚措施,推广华阴市“柔性”执法经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606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审慎办理涉及重大、敏感、复杂因素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通过定期通报等形式持续推动解决行政应诉“一低一高”问题。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建立“万所联万会”长效机制,扩大律师调解覆盖范围,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全面部署实施“八五”普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扎实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宣传,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组织学法用法考试,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高校法治文化节和新媒体普法大赛系列活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趋浓厚。

    此外,陕西省司法厅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疫情防控政策法律审核把关,强化依法防控政策保障。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涉疫情执法的指导监督,避免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编写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指导案例,引导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成立10支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队,就疫情期间生产运输、合同履行、用工以及合规管理等问题,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法律解读,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加大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成立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防范化解涉疫情风险隐患,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1万件,有效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供稿单位:陕西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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