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尹金程)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学田分局接到消费者范女士投诉,反映其今年8月份在辖区某商场一楼“天梭”专柜花费4500元购买的男表,在8月份购买后佩戴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手表出现两次停走的情况。后经商家检测,表示手表不存在质量问题,现范女士投诉要求商家更换新表。
接诉后,学田分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投诉人范女士了解情况,告知其受理投诉,范女士明确表示现诉求为换货,不接受对手表进行维修。
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专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经联系双方确认,被诉手表确实存在停走的情况,属于不正常现象。因前期双方沟通不畅,投诉人表示无法与被诉方单独沟通协调。10月22日,学田分局工作人员将投诉人、被诉人共同约至商场进行现场调解,组织三方协调。
围绕投诉人诉求,被诉商家表示根据现行国家手表“三包”,只能提供免费维修,不同意换货。随后,工作人员结合调查,与双方多次沟通,一方面向被诉方强调投诉人的消费时间短和体验感受,另一方面向投诉人宣传现行“三包”政策。经过两个半小时协调,被诉方提出给投诉人更换一个全新机芯和手表把头的方案,认为已经体现最大诚意;投诉人经考虑后,最终接受这个处理方案。双方在市场监管部门当场制作的《投诉调解书》上签字。
工作人员在商场组织现场调解
近年来,崇川市场监管局在消费投诉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流程规范,耐心做好当事人双方的普法宣传,圆满解决辖区内多起消费投诉,得到消费者和商家高度认可。(供稿单位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