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治理现代化
     治理现代化
     
    以“五治融合”为抓手 创新“安骑+诚信”数字治理场景应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10-12 来源:法治时代网

    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现象量大面广高频,已成为当前制约交通管理的突出问题,也是造成亡人事故高发的最主要因素。近3年,浙江省长兴县涉及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死亡的100人中,95人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如何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科技替代警力,解决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等问题,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课题。

    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引擎,找准“骑电动自行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小切口,创新推出“安骑+诚信”数字治理场景应用,充分依托非机动车违法识别系统以及县大数据管理平台集成数据支撑,打通医保、社保、公安、乡镇4个平台数据壁垒,研判分析违法人员画像和等级评定,综合运用精准宣传、扣除文明诚信积分、交警处罚等多种手段,以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五治融合”为抓手,从源头治理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现象。场景应用推行以来,骑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群众安全意识均得到有效提升,骑行人头部重伤、死亡的交通事故“零发生”。

     

    螺旋式技术迭代,搭建“智治”平台

    开发非机动车违法识别数据系统,建立人像抓拍分析、建模比对、聚档技战法模型,综合运用CIG组件、前端抓拍、移动端组件,全面整合现有抓拍设备,布建前端感知网络,打造“一舱两端”应用终端,完成县乡村三级“安骑”数据交互的基本应用架构。针对骑车戴帽子、额头刘海、骑自行车(三轮车)等多种容易混淆情形,通过提升算法,识别精准度达98%以上,实现精准“找车”。网格终端对“见不到人、非本辖区居民、无法联系”等处理模块不断调整完善,人脸识别正确推送率达100%,实现高效“定人”。并通过CIG平台获取数据进行信息比对、身份落地,对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提醒,对超频次劝导不整改群众落实网格员上门宣教。

     

    提醒式安全教育,奠定“自治”基础

    始终坚持柔性提醒为主、强制处罚为辅的治理手段,建设“偶尔违法人员管理”子场景。在全县110处主要交通路口安装“安骑”前端感知设备,对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精准识别并现场语音提醒,结合长兴当地方言较多等情况,推出以普通话、长兴话、河南话等个性化语音提醒方式,实行精准播报,持续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醒来往电动自行车车主正确佩戴头盔,节约警务资源。同时,借助社会治理中心通过“安骑”平台,点对点对违法行为发送提醒短信,告知违法人员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已被抓拍,违法行为人根据短信内容确认自身违法行为并学习警示教育案例,引导行为人主动改正自身违法行为,经现场语音提醒+短信提醒,偶尔违法人员自主改正率达76.05%。

     

    递进式违法清零,筑牢“法治”屏障

    建设“频繁违法人员管理”“屡教不改人员管理”子场景,主动嵌入“141”体系,将前端感知数据分类后推送至乡镇(街道)四平台,按照“频繁违法、屡教不改”分类施策,推送至网格员或民警手机端。对经路口语音提醒及短信提醒后,再次违法的则被认定为是频繁违法人员,社会治理中心将通过“安骑”平台将违法数据下发至违法人员所在村(社区)网格员,网格员通过“治惠掌心”APP中的“安骑任务”模块,对网格内的违法人员采用电话或上门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经上门提醒教育,改正率达66.47%。对经村(社区)网格员提醒教育后,再次违法则被认定为屡教不改人员,社会治理中心将通过“安骑”平台将违法数据下发至相对应的网格交警,交警采用上门或通知到所的方式进行行政处罚,经处罚,改正率达97.18%。对屡教不改人员,县文明办将定期抓取数据,扣除相应文明积分。

     

    诚信式长效治理,实现“德治”效能

    充分发挥诚信治理发源地优势,通过分类赋分、月晒季考,全面压实村居自治主体责任。以公安情报指挥中心为“安骑”驾驶舱,搭建服务端、治理端,与大数据、人社、文明办、政法委等部门加强合作,梳理户籍、居住地、社保、医保、电动自行车登记、违法处罚数据等7套数源系统、48类数据项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将“安骑”纳入“信用出行”场景运用主要指标,通过诚信扣分、诚信评选等结果应用,定期组织失信人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参与时长给予失信人员诚信失分修复。截至目前,已对284名违法行为人进行诚信扣分,组织志愿服务活动20余场次,诚信修复累计达300余分,参与诚信修复人员改正率达100%。

     

    协作式改革突破,彰显“共治”成果

    针对改革前交通治理仅靠公安一家单打独斗,治理模式传统单一,现场治理及宣传教育整体治理效果不佳等现实情况,出台《长兴县“安骑”电动自行车智慧治理推广实施方案》等,并制定“安骑”电动自行车智慧治理运行机制,明确政法委、组织部、文明办、公安局、乡镇(街道)等党委政府具体职责,结合平安考核、“安骑+诚信”体系建设等,挂钩党员先锋指数和个人诚信积分,压实镇街、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主体责任,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交通智管“一盘棋”的良好格局逐步形成,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安骑+诚信”体系建设以来,下发偶尔违法人员5293人,自主改正4614人,自主改正率87.18%;下发频繁违法人员744人,经村(社区)提醒改正555人,教育改正率66.47%;下发处罚屡教不改人员378人。“安骑”整体教育处罚治理成功率达到97.18%。(文/叶静  供稿单位: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