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定位,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周村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
【服务为民走基层】
近日,山东靖安律师事务所刘建军律师走进周村区烟草专卖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
刘律师围绕民法典的基本规定、合同编、婚姻家庭编、侵权编等方面,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民法典的公平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并结合“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遗弃的宠物狗咬伤他人,原主人是否承担责任”、“楼上漏水,楼下被淹,如何维权”等典型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合同解除、离婚冷静期、遗嘱继承、文体活动风险自担、高空抛物伤人承担侵权责任、共同饮酒人之间的安全注意义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知识,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变为形象直观的鲜活案例,将法律“硬道理”变为“家常话”,让干部职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良好习惯。
培训结束后,刘建军律师与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互动,对大家咨询进行一一解答。
【结语】
广大律师将以“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自己的执业能力及职业素养,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以优异的业绩和良好的形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