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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兴化出台行政复议应诉“硬核16条”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5-18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

    日前,江苏省兴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防范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的意见》,明确16条具体工作举措,通过实施“七大攻坚任务”、建立健全“七项机制”、严肃“六个一律”,从源头、传导、转化等关键环节全方位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战实效。

    一是实施“七大攻坚任务”,加强源头治理,推进依法行政。以创建促提升。全面开展首轮省法治市和第二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促建、以创促改,指标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检查事项,牵引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地落实。把好决策关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禁止越权承诺、违法承诺,避免因决策不当引发行政争议。打造高端决策咨询专家服务团队。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和产业规划,构建市委、市政府“大顾问”工作体系,为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三项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基准,按照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配足补强法制审核人员。组织实施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持续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评估,深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专项清理工作。加大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实行专项督察与“进驻式”督察相结合,完善多部门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从严查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强化关键力量教育培训。紧抓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四支力量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系统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七项机制”,严密过程管理,力促实质化解。建立案件报备机制。涉诉单位在收到应诉通知3日内向司法局报送案件情况和败诉风险评估,在收到裁判文书后3日内报送裁判结果(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报告)。建立跟踪管理机制。司法局明确专人对重点个案应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保重点案件跟踪管理全覆盖、指导协调监督全流程。建立风险提示机制。对败诉、复议纠错风险高的案件,司法局制发《败诉风险提示函》《行政复议告知函》,提出意见建议,明确工作要求,并呈报挂钩、分管市领导。全面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各级管辖法院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案发动态,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对败诉风险高的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研讨。完善争议化解机制。注重事前防范,对重点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前,进行专家会商。坚持调解优先,建立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和涉诉单位参加的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机制,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各级各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落实应诉工作规定,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健全通报研判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实行“月研判、季通报、年考核”,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涉诉单位加强整改、举一反三,做到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三是严肃“六个一律”,强化组织保障,压实责任链条。夯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域实践,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严格结果运用。发生败诉案件的,一律全市通报,一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主要负责同志,一律视同“黑牌”在法治建设考核中予以扣分,一律倒查责任,一律挂牌督办整改情况。对败诉案件事前未预警、隐瞒不报的,一律提级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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