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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沙司法所|让女性矫正对象“破茧成蝶 向阳而生”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4-18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4月18日讯(叶乃伟) 2021年7月,江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入矫后,司法所对她的监管、教育、走访,均一如平常。由于江某离异且被判处缓刑,现住在娘家,家人与邻居的闲言碎语,让她痛苦不堪。她表示宁愿去坐牢,也不想在家待着。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她的哭诉。对话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才初步平息她焦躁的心情。

    在向区社矫局汇报江某情况的,局里及时对她开展了心理辅导。江某向司法所提出居住地变更,想迁往男友所在乡镇。司法所所长耐心的向她解释相关的政策法规,她不符合条件不能变更。为能让她平稳度过矫正期,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对江某进行谈心谈话,引导她摆正心态,处理好与父母的关系。目前的她,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起来上山采茶叶,每天收入近三百元,脸上也洋溢着笑容。

    随着所里女性矫正对象的增加,如何用好“她视角”深化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成为麻沙司法所的必答的题目。她们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会比男性矫正对象面临更多的困难和问题。麻沙司法所通过细化心理帮扶、精准帮扶、教育管理等方面入手,和女性矫正对象进行倾诉、交心,帮助她们重新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心,缓和家庭矛盾,修复社会人际关系。社区矫正工作如逆水行舟,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要当好她们的“舵手”,让她们“破茧成蝶,逐光而行,不念过往,不惧未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麻沙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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