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8日讯(曹珍 陈志欢)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永兴县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4月8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宾心华主持召开了永兴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唐迎春围绕条例制定的目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领学。
会议指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原则、内容和要求。
会议强调,各职能部门要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的有效执行,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切实提高我县依法治理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永兴”。(湖南省永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