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
     律师
     
    勇担社会责任 展现律师风采(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0-03-09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3月9日讯(钱鹤)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这个春节变成了一场与病毒赛跑的大考验,抗击疫情需要众志成城。为防控新冠病毒疫情的蔓延,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遵照市、旗相关文件及会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开展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政府、赤峰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先锋带头作用,于2020年2月5日发起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志愿者行动,成立了“党员律师志愿者法律服务队”,为社会各界无偿提供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法律服务需求。

    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以及关于疫情期间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咨询等。全所防疫期间共线上接待当事人120余人次,复工期间共接待当事人80余人次,且复工后仍然保持线上办公,为当事人解答了很多法律问题。

    二、驰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4日,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3名实习律师及党建指导员自愿发起"支援武汉,向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致敬"的微信捐款活动,通过微信方式向武汉慈善总会共计捐款4000元,用于支援武汉地区抵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关注疫情发展,严格遵守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的规定及要求,科学防控。我所始终不忘回馈社会,愿为疫情防控工作,为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献上绵薄之力。

    三、开展疫情防控捐助活动

    2020年2月5日下午,赤峰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积极响应中共赤峰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疫情防控捐助活动倡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倡议全体律师为抗疫一线贡献力量。同日,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积极响应《通知》文件号召,开展疫情防控捐助活动。截止2020年2月6日上午11时,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11名执业律师、1名党建指导员、3名实习律师和1名工作人员共16人自愿以微信形式捐助共计5400元,用于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此之前的2020年2月5日,律师事务所主任钱鹤以个人名义捐助阿鲁科尔沁旗天山口镇政府2000元用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2月19日,律师事务所主任钱鹤还以个人名义向阿鲁科尔沁旗中医医院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捐赠10000元。

    迄今为止,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共向社会捐助人民币21400元用于疫情防控。

    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的捐款活动,充分展现了阿旗律师讲政治、讲大局、有担当、有作为的过硬政治素质和 。广诚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将继续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行业号召力,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根植于阿鲁科尔沁旗这片美丽的土地,担负着社会责任,始终不忘初心,努力回馈社会,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复工期间开展防疫志愿服务

    2月24日起,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按照阿旗司法局的安排正式复工。2月23日,广诚所按照防疫期间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期间复工运行方案。复工后,广诚所严格按照制定的复工运行方案执行:每日两次对办公区域及卫生间、门把手等接触密集的地方进行消毒;每日两次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日派驻一名律师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一切复工方案均依照上级指示进行安排并执行。

    另根据阿旗司法局的安排,广诚所安排在旗内的律师开展居民小区包联志愿服务,每日按照指定时间和排班顺序到指定小区志愿值班。自复工之日起,广诚所共派出10余人次参加居民小区包联志愿服务。

    疫情面前,真情无价。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将在复工期间,保障办公环境安全,保证每位律师身体健康,做到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履行社会职责,担负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抗击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只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打赢这场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攻坚战。(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