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2月3日讯(黄飞 曾楷)全力聚焦脱贫攻坚领域是当前检察机关开展司法办案与脱贫工作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任务。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在办理黎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时,该院收到黎某某家属的取保候审请求,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经认真审查,成功让黎某某强制措施获得变更。

据悉,贞丰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在对近期的该院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中,收到涉嫌犯非法拘禁的黎某某取保候审申请,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组织干警到黎某某所住地开展情况调查。据了解,黎某某属当地的贫困户,其为人诚恳,无不良嗜好,亦无犯罪前科,此前通过其本人勤奋努力学习电焊技术,带动同样贫困的兄长共同脱贫。走访中,村干部对其给予一致好评,希望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若继续羁押黎某某,两个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又无生活来源,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主责主业造成影响,加之办案检察官对该在押人员黎某某进行谈话时,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经审查,黎某某在该案中的犯罪情节虽严重,因黎某某与同案的曾某某离婚,两人同被羁押于看守所,两个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未成年子女随黎某某共同生活,黎某某作两个子女唯一的抚养人。综合以上因素,该院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具有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定情节,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及时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初审评估,并及时依法向本院公诉部门提出对犯罪嫌疑人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得到了办案部门的采纳。
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本案的办理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认真履行新时期检察业务的新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积极发挥检察机关部门之间协作办案机制,深入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与脱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达到依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又实现对未成年子女关心关爱的社会效果。(贵州省贞丰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