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3月24日讯(毛林林)《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太仓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近日,按照统一部署,联合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长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


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检查了渔具销售店、餐饮单位,水产经营户,农贸市场等138家。主要检查鱼钩、渔网等渔具是否符合标准;餐饮单位菜单、店堂广告、网络广告等是否存在标注“刀鱼”混淆误导情况、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是否有海刀进货凭证和捕捞证等情况;水产交易单位刀鱼进货查验情况、包装标识是否有误导消费者情形;农贸市场是否有刀鱼销售、是否做好进货查验;以“江鲜”为噱头的虚假宣传情况等。

本次检查,绝大部分餐饮、水产交易单位索要了捕捞证,能做好海刀的进货查验,未见“长江鲥鱼”“长江刀鱼”“长江河豚”等相关宣传,但现场仍发现有渔具销售单位未张贴长江禁捕宣传公告,部分餐饮单位刀鱼馄饨未标明海刀馄饨,水产店刀鱼未写明海刀,刀鱼包装箱上有“刀鱼入江”误导性文字,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于问题突出的2家餐饮单位将进行行政约谈,对2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实施一年多以来,作为沿江地区,市场监管局一年来持续高效地开展宣传、检查、执法工作,已办理涉及长江禁捕案件10起。
下阶段,太仓将继续扩大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面,加强与各执法普法部门沟通联动,加大联合执法普发力度,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共筑碧水蓝天梦。(江苏省太仓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