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2日讯(金雪)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合法性审查工作,吉林省龙井市司法局制定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相关流程》。向在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或负责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对外协议的代拟工作的单位提出明确、具体的合法性审查要求。
一是送审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必须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查,确认送审材料的类型,检查送审材料是否齐全,审查程序、依据、权限、内容等,向本单位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二是向市司法局报送合法性审查时,在送审函明确记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当以承办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或人员为联系人。三是公平竞争审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经济社会稳定、法律等风险),应当由承办单位向市府提出并对其负责。
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开展,为全市各类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协议的制定夯实了法律基础。(吉林省龙井市司法局)